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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女友嫌年紀大又碎碎唸想分手 男一通簡訊想挽回變性侵鐵證

2019/09/04 09:2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3歲廖男與16歲「芃芃」(化名)去年經網路認識而同居,3個月後「芃芃」認為廖年紀太大且愛碎碎唸提出分手,廖挽回無效竟強制性侵,女孩原想隱忍,廖男自己傳簡訊給女孩阿姨「報案說我誘拐未成年少女吧!我強上她了,快點告我吧!」,話說出去收不回來,女孩提告後廖男在偵查及法庭上否認性侵,都不被採信,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廖男與芃芃去年元月底認識後,2月中旬還開始同居,但同年5月下旬芃芃就想搬走了,回去與父親、阿姨、兩個妹妹同住,6月中旬廖還是想挽回,把芃芃載回烏日區住處談判,芃芃直說「兩人年紀差距太大及不喜歡他碎碎唸的個性」。

廖說人家祖孫戀都可以,你怎麼不行,見難以挽回,竟強壓芃芃在床上性侵得逞。

積極想挽回芃芃無果,同年7月11日、12日分別傳簡訊「我沒讓她幸福,包括那天在我家談的時候我強上了她(指芃芃)想挽回她,不過要告隨便你們」、「我強上她了,快點告我吧!我想一次解決了」等語給芃芃阿姨。阿姨詢問芃芃才說出上情,並帶她提告。

廖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只有擁抱及親吻,沒有發生性行為,他傳那些簡訊說「強上芃芃」等,是因阿姨都不處理他們感情的事,他很生氣,想激怒阿姨,且阿姨還欠他5萬元。廖某辯護人亦稱:兩人談判分手,但並未真正分手,還持續有接觸,廖還提供零用錢。

據芃芃供稱,廖說年紀大為何不行,別人就祖孫戀,為何她不能接受,她當時坐床上蓋著棉披抽煙,並重置手機,手機是交往時廖買給她的,廖突然身體壓過來,身體太重她推不開,強行脫衣,強吻左胸,接著就摸她的下體,性侵得逞,廖說讓她跟前幾任一樣懷孕,然後只能嫁給他,整個過程約半小時,她從頭到尾說不要,一直要推開他,但此事她隱忍特地不去講,不知為何廖還硬要跟阿姨講。

法官認為,從案件曝光過程及芃芃心態,遭性侵後,原打算漸漸疏離即可,甚至一度心軟,不打算提告,但廖透過父親及阿姨持續關說、施壓,直到廖自己傳出簡訊案情才曝光,廖某只是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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