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 最高領2.4萬
2025/12/17 05:3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昨日公布舉辦「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助好孕三‧〇政策。(記者羅欣貞攝)
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並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屏東縣政府將推出「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政策,只要是今年一月後出生、首次設籍屏東,且父或母於嬰幼兒出生當日設籍滿一年者,即可申請每月兩千元、連續十二個月補助,共兩萬四千元,預計每年約有四千名嬰幼兒受惠,這項補助明年一月起於「屏東縣便民服務平台」開放線上申請。
每月2千元 明年1月上路
縣長周春米表示,為讓新手爸媽從孕期、產後到育兒階段都能獲得更完整的支持,縣府規劃安心育兒三部曲,包括孕媽咪價值六千元的好孕車券、第一胎即可申請每胎提供八十小時的月嫂服務;生育津貼第一胎兩萬元,第二胎以上三萬元;以及即將登場的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希望透過每月補助兩千元營養金,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也提供生育津貼、月嫂服務
周春米指出,屏東是全國唯一同時提供生育津貼、月嫂服務及嬰幼兒營養金的縣市,未來將持續完善托嬰中心布建,並加強培力托育人員及專業月嫂,給予新手爸媽最直接、有感的貼心照顧。
今年出生 父或母設籍滿1年
縣府社會處表示,屏東助好孕政策從二〇二〇年開辦到宅母嬰照護服務至今,已培力兩百三十五位月嫂、提供近五千名產婦專業照護;二〇二二年推出的好孕車券也成為許多新手家庭最重要的後盾,接下來盼透過發放營養補助金,讓每位新生兒都能獲得充足且穩定的營養照顧。
社會處提醒,「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服務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方式全面簡化,民眾只需透過「屏東縣便民服務平台」線上申請,並上傳身分證、戶籍資料與郵局帳戶封面。今年出生嬰幼兒可溯及申請營養補助,須於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申請,明年(含)以後出生者則需在滿一歲前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