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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1.18毫克!爛醉騎電動滑板車自摔受傷 重判8個月

陳男騎電動滑板車自摔受傷,酒測值高達1.18毫克,法官重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翻攝)

陳男騎電動滑板車自摔受傷,酒測值高達1.18毫克,法官重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翻攝)

2025/04/07 00:3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騎乘電動滑板車自摔受傷被送醫,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到場測出酒值測高達1.18毫克,幾近爛醉程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後,檢方發現陳男是酒駕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屏東地院認為陳男欠缺反省之意,易科罰金之刑難預防其再犯,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刑8個月,可上訴。

陳男去年2月間酒後騎電動滑板車行經枋寮鄉媽祖廟前,疑因閃避犬隻自摔受傷被送醫,警方到醫院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1.18毫克,但滿身酒氣的陳男卻否認喝酒。

檢方查出陳男曾在2017至2021年間4度酒後騎機車或駕車被查獲分別判處3至6個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第4次酒駕被送辦時,檢察官認為陳男絲毫未記取教訓,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建請法院從重判處6個月以上徒刑,陳男卻在法庭上表示因為生病已經戒酒,不會再犯,請求法官從輕發落,法官再次給予機會,判他得易科罰金之6月個月徒刑。

沒想到陳男又故態復萌,在大白天喝酒後改騎電動滑板車上路,以為比較「保險」,卻因喝到爛醉,自摔受傷爬不起來,被民眾發現報案送醫,渾身酒味,引起警方注意,所幸未傷及無辜,檢方認為陳男守法觀念薄弱,酒駕一犯再犯,建請法院加重期刑。

屏東地院認為陳男犯後否認犯行,且有賭博、妨害公務及多次公共危險等前科紀錄,素行不佳,多次酒駕被判刑仍執意再犯,顯然易科罰金之刑已無法預防其再犯,這次判他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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