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不爽岸巡登船檢查竟飆髒話拒上銬送辦 法院判決出爐

黃姓船長不滿岸巡登船檢查,飆罵髒話拒絕上銬被送辦,屏東地院判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姓漁船船長不滿安檢所人員登船檢查似有針對性,不斷飆罵髒話,被岸巡人員以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等罪嫌現行犯強制上銬帶回偵辦,黃男因抗拒導致岸巡人員受傷,屏東地院檢視執法過程影像後,認為黃男並未阻擾岸巡人員執行公務,也未構成侮辱公務員的犯罪要件,判黃男無罪,可上訴。
黃姓船長去年10月停靠琉球被安檢所人員登船檢查時口出「別艘船隻有這樣做?別艘船若沒有這樣做你娘機掰卡好」、「我聽你給人家幹啦,不用搜索票?」、「幹你娘我今天如果走私的話,你娘機掰也輪不到你們抓到啦」、「你娘雞掰今天看你會不會這麼生氣」等語,被岸巡人員以侮辱公務員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現行犯上銬帶回偵辦,黃男抗拒不從,導致一名岸巡人員前額鈍傷血腫及左側前臂擦傷。
檢方偵辦時,黃男供稱當時只是要短程回東港一趟,安檢所一堆人翻他船上的貨物,其他船隻都沒有這樣作,他覺得岸巡人員是故意針對他,所以才很生氣,他有罵髒話,但這只是口頭禪跟氣話,後來岸巡人員要將他上銬,他有反抗,過程中導致有人受傷。
屏東地院檢視岸巡人員登船檢查影像及密錄器內容後,認為侮辱公務員罪的成立,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行為,是基於妨害公務的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情形,黃男一時情緒反應的言語辱罵,雖造成公務員不悅或心理壓力,但難認「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黃男被訴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