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強盜殺害女友判無期徒刑 判賠512萬
邱男強盜殺害女友被判無期徒刑,並須賠償512萬多元。(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男子邱錦灯因懷疑林姓女友另結新歡,憤而持刀壓制林女,以繩勒頸、膠帶纏繞口鼻,導致林女窒息死亡,邱男搜刮死者現金、黃金項鍊及手機等財物後逃亡,3天後落網,檢方依強盜殺人罪起訴,一、二審皆判處邱男無期徒刑,死者家並向邱男求償,屏東地院認為邱男應賠償512萬多元。
檢警調查,70歲邱男與46歲林姓女友於去年9月間相約在屏東火車站附近旅館見面,邱男因懷疑林女另結新歡發生爭吵,邱男憤而痛下殺手,先持刀壓制林女,再以繩索勒住林女頸部,接著將膠帶纏繞林女口鼻達8層之多,活活將林女悶死。
邱男見林女已經死亡,便取走林女身上現金6500元及黃金手環、黃金項鍊及手機等財物,然後騎乘林女的機車逃逸,並搭乘火車展開逃亡,3天後在台中落網,檢方認為邱男以殘暴手段殺害林姓女友,其犯罪動機、手段及所造成的危害甚為嚴重,應與社會永久隔絕,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後,建請法院處以極刑。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及二審高雄高分院均判處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的2個兒子並向邱男求償610萬多元的喪葬費及精神撫慰金,屏東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邱男應賠償2人合計512萬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