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男持棍打死鄰翁 法院判決前先裁定監護5年

陳姓男子(左)持木棍將75歲鄰居活活打死,事後鑑定出罹患思覺失調症,屏東地院在該案宣判前,先裁定將陳男施以監護5年。(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持木棍將75歲鍾姓老翁活活打死,陳男被依殺人罪送辦後,鑑定出罹患思覺失調症,認知功能退化,屏東地院在該案尚未宣判前,裁定陳男須入適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這項出於緊急必要的保安處分十分少見。
行徑怪異且有暴力傾向的陳男是社區「頭痛人物」,曾被送醫強制治療,但情況並未改善,長期臥病的陳父也無力約束兒子行為,去年8月間,陳男竟持木棍將鄰居活活打死,而且是在死者家門口公然行凶,讓家屬及社區居民飽受驚嚇。
檢方將犯下殺人罪的陳男聲押獲准,屏東地院為避免陳男對社區居民造成危害,從去年至今年7月間已多次延長羈押,經委託高醫進行鑑定後,認為陳男患思覺失調症,認知功能退化,且智能偏低,要形成符合醫療和社會期待的病識感已近乎不可能,如未接受良好治療,極可能在妄想症影響下再度傷人。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陳男有先入長期慢性療養機構施以監護的緊急必要情狀,於是在全案宣判前,先對陳男作出監護5年裁定;法界認為保安處分通常都在判決時一併宣告,此舉實屬少見,但也透露出承審法官對該殺人案已有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