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特有種小章魚產卵季 3/29~4/12禁捕

澎湖特有種小章魚,每年3月29日至4月12日禁捕。(圖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提供)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每年清明前後,是澎湖特有種小章魚產卵季節,因此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公告每年3月29日至4月12日,為澎湖特有種章魚之禁漁期。禁漁期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澎湖縣特有種章魚,違反者不僅依漁業法開罰,還會吃上刑事官司。
澎湖特有種小章魚近年來受到人為濫捕及珊瑚礁碎屑堆積,數量日益減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每年清明前後,特有種小章魚產卵期間制訂禁漁期,但卻越禁越少,顯示仍有人心存覬覦之心偷跑,因此禁漁期間農漁局與縣警察局刑警隊及海岸巡防署查緝人員,將於各潮間帶巡護查緝,彰顯澎湖縣政府貫徹執法之決心。
澎湖章魚生命週期短(1年生)、繁殖率低,清明節(4月5日)前後7日(3月29日至4月12日)為交配及產卵的高峰期,4月中旬以後,母章魚已躲藏或移棲較深水域待產,此時潮間帶有較高比率出現雄章魚,才是最佳採捕時機。
另外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冀請民眾共同參與保育工作,一同戮力於澎湖特有種章魚保育,禁漁期間查緝人員將全勤執行海上、陸上、市場及餐廳之查察,違反者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農漁局籲請各界都能遵守禁漁令,莫因心存僥倖而誤觸法網。
相關問題可逕撥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專線06-9262620分機120、121,共同關心澎湖生態。

澎湖特有種小章魚,每年清明節前後7日為產卵期。(圖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