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鎮長補選1/18登場 中選會:當日零時起禁拉票
南投草屯鎮長補選倒數,民進黨蔡銘軒(中)在立委范雲(右)、羅美玲(左)陪同下一起車隊掃街。(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南投縣草屯鎮第19屆鎮長補選將於18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中選會今(14日)提醒,18日凌晨零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南投縣草屯鎮第19屆鎮長補選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中選會今日依法依例進行選務督導,派員視察選務工作辦理情形,瞭解各項選務工作籌備狀況,並與南投縣選舉委員會交換意見,確保投開票作業順利進行。
中選會指出,今日視察由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洪瑞智代理主委主持,中選會於會中要求選務工作同仁應依法行政,切勿有違反行政中立情事,以維護選舉公正性;另也呼籲選民,一定要遵守相關法令規定,避免觸法受罰,使這次的補選能夠在理性及和諧的氣氛下順利完成。
中選會提醒,18日凌晨零點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歷次辦理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時,於投票日常見的選務違規案例,中選會也說,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提及,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將由檢警司法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
南投草屯鎮長補選倒數,國民黨簡賜勝(右)在南投市長張嘉哲(左)等人陪同下車隊掃街。(簡賜勝競選總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