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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 資源回收男拿走7根香菸 觸犯竊盜罪罰金4千元

南投縣做資源回收的中年男子,順手牽羊一包香菸,內有7根香菸,南投地院法官以竊盜罪名判罰金4000元。(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做資源回收的中年男子,順手牽羊一包香菸,內有7根香菸,南投地院法官以竊盜罪名判罰金4000元。(記者陳鳳麗攝)

2024/06/23 16:33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張姓男子到住宅區去資源回收時,見騎樓桌上有包香菸,內剩7根香菸,就把香菸放進褲袋帶回家,而香菸的主人發現菸不見了氣得報警,警方調附近監視器畫面,查出張男是偷菸賊,南投地院法官將張男以竊盜罪名,判處罰金4000元,若易服勞役要做4天。

50歲的張姓男子家境貧困,做資源回收賺錢,去年11月5日中午騎腳踏車到附近的社區搜尋,看有無可可賣錢的回收物,在一間民宅的騎樓桌上,看到有包開過的香菸,裡面還有7根香菸,他前後左右看了一遍,認為沒有人看到,就該包菸放進褲袋,再騎上腳踏車回家。

該包香菸的女主人後來從屋內走出,發現自己的香菸不見,氣得到附近派出所報警,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很快就查出是張姓男子。張男見警方上門坦承自己把香菸帶回家,並把香菸交給警方,後來歸還給失主。

儘管張男坦承偷香菸,也把該包菸還給失主,但此舉已觸犯竊盜罪,仍被警方移送法辦。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張男偷香菸是欠缺法紀觀念,也不尊重他人財產權,但考量他家境貧寒,判處罰金4000元,若無錢繳罰金則可易服勞役,以1000元抵1日,罰金4000元則要做4天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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