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籍到候選人家 辯稱「為風水、收信方便」仍判刑
遷戶籍到鹿谷鄉代候選人家並有去投票,4名「幽靈人口」和候選人皆被南投地院以妨害投票正確罪名,各判處2個月和3個月有期徒刑。 (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九合一選舉中,有4名選前將戶籍遷到鹿谷鄉代第三選區候選人的家中,並有去投票的民眾,他們雖辯稱是為風水、收信方便、家人代遷、原屋主要將房子抵押貸款才遷戶籍但不被採信,4人連同該名落選的候選人,被南投地院法官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名,各判處2個月和3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為去年南投縣鹿谷鄉代候選人,其羅姓、賴姓、葉姓、張姓友人,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即遷戶籍但實際未住在該處的「幽靈人口」,他們在去年11月26日有前往投票所領取選票及投票,經南投調查站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起訴。
這4名「幽靈人口」都稱遷戶籍不是為了要投票給特定的候選人,有人辯稱是原戶籍地收信不便,為了收信方便才遷戶籍,也有人說是與同村人有糾紛,經高人指點為改風水而遷戶籍,也有人說是原屋主要用房子抵押代款要其遷戶籍,還有人說是其母親幫她遷戶籍的,而被寄戶口的林姓候選人也說他是好心借朋友遷入戶籍。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選舉機制是實現民主政治之重要舉才方式,以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正確,將破壞民主機制之正常運作及選舉公平性、敗壞選風,林姓候選人和4名遷戶籍的人,不思以公平方法競爭,無視國家法令,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的方式,破壞公職人員選舉之純正及公正性,已影響民主政治之運作,但審酌他們後來都有坦承犯行,因此林姓候選人判刑3個月,褫奪公權2年,其他4人判刑2個月,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