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大聲播放木魚聲、誦經聲 婦人滋擾社區大樓安寧罰8千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張女的行為對住戶之安寧秩序造成相當程度之干擾,已逾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容許之合理範圍,判罰8000元罰鍰。(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張姓婦人與住家旁的大樓社區相處不睦,長期大聲播放木魚聲、誦經聲,甚會對社區特定住戶廣播叫囂,讓社區住戶不堪其擾;張女經制止不聽,住戶報警處理,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由苗栗地方法院判罰8000元罰鍰。
張女與住家旁的大樓社區相處不睦,曾懷疑社區違反消防相關規定及懷疑社區水龍頭侵占她的土地等情事,與社區住戶發生口角。此外,張女也長期大聲播放木魚聲、誦經聲,甚會對社區特定住戶廣播叫囂,讓社區住戶不堪其擾。
經社區住戶多次制止,張女依然故我,住戶報警處理,由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女移送苗栗地院裁處。
張女坦承有向社區特定住戶播放廣播,但否認有大聲播放誦經聲、木魚聲。但法官依據住戶提出自2023年4月間至去年7月的40段錄音錄影檔顯示,在社區住戶的臥室、陽台、中庭等處,均可清楚聽見誦經聲、木魚聲。
法官認為,張女與社區住戶之間屬鄰里間紛爭,應循正當、理性且合理之方式溝通或依法律程序尋求解決,而非以經常播放廣播、木魚聲、誦經聲的方式影響社區住宅安寧,認張女係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對住戶之安寧秩序造成相當程度之干擾,已逾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容許之合理範圍,判罰張女8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