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沒油停國道拒拖吊等親友送油 警再查出女駕駛謊報身分怒送辦
羅女當時不肯配合將車輛拖吊,如今遭到函送。(警方提供,本報合成)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羅姓女子12日深夜10點多駕駛黑色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77公里、新竹縣湖口路段時,因油箱燃油耗盡,車輛直接停在中線車道。警方獲報到場,想不到羅女竟不配合警方拖吊,經調查後,國道第二大隊刑事組16日要求羅女到案說明,結果羅女竟冒用其妹身分,警方今依公共危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函送羅女偵辦。
國道第二大隊今天表示,事發當時羅女因不肯配合將停在國道中線的車輛拖吊移置,甚至由羅女的張姓男友人攜帶汽油到場要加油,羅女理由則為怕拖吊車損害到其駕駛的保時捷cayenne,當時警方因此對羅女開罰。
但警方持續調查,發現羅女當時在罰單上所簽姓名為其妹身分,涉嫌違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加上羅女當時不肯配合拖吊車輛,導致車輛停在國道車道上妨害公共安全,國道警方因此依法函送羅女偵辦。羅女到案說明時則稱,當時因一時緊張錯報其妹年籍資料。
國道警方今天再次強調,民眾駕車前應先檢查5油3水及車輛狀況是否正常,行駛途中車輛有異狀時,應盡速將車輛停於路肩、避車彎或下交流道安全處所等候救援。
羅女當時不肯配合將車輛拖吊,如今遭到函送。(警方提供)
羅女當時不肯配合將車輛拖吊。(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