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船東欠勞保費29萬不理宜蘭分署追至萬里漁港「封」船
宜蘭林姓船東積欠勞保費、就業安定基金等費用29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昨會同勞動部等單位登船查封林的漁船,林獲知馬上現身表示願意分期繳納欠款,及時保住剛買的漁船。 (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宜蘭林姓船東積欠勞保費、就業安定基金等費用29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多次催繳未果,掌握林名下的漁船泊靠新北市萬里漁港,昨會同勞保局等相關單位登船查封,林獲知馬上現身表示願意分期繳納欠款,及時保住剛買的漁船。
林姓男子積欠勞健保費用及就業安定基金等費用共29萬餘元,經勞保局、勞動部多次催繳未果,只好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經執行署多次催繳,林男仍置之不理,執行林男名下存款,亦查無存款能清償欠款。
宜蘭分署執行官鍥而不捨追查林男財產狀況發現,林男最近才向宜蘭地區漁會貸款600萬元,新購1 艘19.97噸的「新豐吉」號漁船,並非無清償能力;經聯繫海巡署查出「新」船入出港紀錄,確認停靠新北市萬里漁港後,昨天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勞保局、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前往查封;執行官等人前往查封時,船上有數名外籍勞工在場作業,見狀急忙聯繫雇主林男,林男得知船舶查封消息後,旋即火速聯繫宜蘭分署辦理分期。
執行官鄧順生表示,市民享用國家健保福利政策以及聘僱外籍移工的福利,同時應負起繳納健保費用及聘僱外籍移工相關費用的責任,此為國民應盡之基本義務。
鄧順生呼籲,船主若有經濟困難,可聯繫執行分署說明經濟狀況後辦理分期事宜,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至查封車輛、船舶、不動產等,得不償失。
宜蘭林姓船東積欠勞保費、就業安定基金等費用29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昨會同勞動部等單位登船查封林的漁船,林獲知馬上現身表示願意分期繳納欠款,及時保住剛買的漁船。 (記者林嘉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