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輕軌「黃色路面」禁臨停 最高罰600元
高雄市捷運局重申,輕軌黃色路口不能停留,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三百到六百元罰鍰。(記者王榮祥攝)
試營運期間屢見車輛暫停 捷運局評估路口增設警示標誌或標線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輕軌路口黃色路面,試營運期間屢見車輛轉彎時暫停,還有民眾誤會是兩側近端車站的通道,高市捷運局強調,輕軌「黃色路口」可以經過、但不能停在上面,除加強宣導、也評估在路口增設警示標誌或標線。
也有走錯月台乘客誤認是人行道
輕軌今年元旦成圓後全長廿二.一公里,設卅八車站,與平面共有八十六處路口,元旦至二月廿五日試營運期間吸引大批民眾搭乘,二月廿六日起恢復正常收費,按里程計價、進出月台都需刷卡。
試營運期間適逢農曆春節、人車較多,有民眾注意到常有車輛轉彎前暫時停在輕軌路口黃色路面上,影響交通秩序與列車運行;還有乘客進月台後發現走錯,誤把黃色路面當人行道、逕自往對面車站(近端車站分設路口兩側)走去。
黃色路面比網狀線更具警示效果
值勤員警與保全屢屢在現場提醒,絕大多數民眾都會配合退出黃色空間,也有民眾質疑並非黃色「網狀線」、為何不能走?誤解「黃色路口」與其他彩繪路口功能一樣。
捷運局重申輕軌「黃色路口」與一般路口一樣,轉彎前須停在禁止超越線內,意即不能停在黃色路面上,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三百到六百元罰鍰。
捷運局說明,輕軌路口繪製黃色路面,是經由相關單位討論、道安會報通過後才劃設,「黃色路口」較顯著、比網狀線更具警示效果,後續八十六個路口會陸續設置五十二處科技執法,嚴格取締違停路口車輛。
捷運局進一步表示,高雄輕軌畢竟是全國第一條,許多規範須持續宣導,並做滾動式檢討與調整,除加強宣導外,也將評估增設警告標誌或標線,會再與交通局等單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