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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童遭噴槍奪命案再審 父︰她可握噴槍

    2022/02/18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高雄市鄧姓女童噴槍致死案,鄺父被判處徒刑十年定讞,他不服提起再審,高雄高分院昨天首次開庭,他當庭拿出相似的噴槍,說明鄧童手掌可以握按噴槍,不是被他持噴槍灌氣死亡,要求還他清白。

    二○一九年一月,鄺父帶著鄧姓女童到左營區自助洗車場洗車,鄧童遭空氣噴槍灌氣而死,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鄺父徒刑一年十月,但高雄高分院依據台大鑑定報告,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徒刑十年,經鄺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今年初,鄺男發現鄧童不是他的親骨肉,向高雄高分院提起再審,要求翻案。昨天下午法官首次開庭調查。

    鄺男和其辯護律師出庭指出,足以動搖判決結果的新事實、新證據,包括鄧童不是親骨肉,台大鑑定報告未找同齡層小孩實際操作噴槍,及未測量從手掌、虎口、到手指的距離。庭訊進行卅餘分鐘結束,承辦法官裁定後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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