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醫院司藥官辦公室性騷女下屬辯想安慰她 判刑3月
高市某軍醫院司藥官,在辦公室公然張開雙臂擁抱女下屬被判刑。情境照。(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某軍醫院陳姓司藥官,前年12月間,在辦公室公然張開雙臂擁抱女下屬,挨告性騷,陳男辯稱,為了安慰她才做勢擁抱,辯護人主張,擁抱為「常見之打招呼方式」,被法官打臉,依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擔任少校司藥官(現已調離該職),原告為院聘女醫務員。前年12月12日17時18分許,在院內藥庫辦公室,乘其不及抗拒之際,從正面擁抱,當時正與同事聊天的原告被嚇到,一臉錯愕,憤而提告。
陳男否認性騷犯行,辯稱案發前兩人因公務在電話上有爭執,通電話後不久即至告訴人辦公室想找她當面說清楚,見她眼眶泛淚,為了安慰她才張開雙手迎向她,因對方沒有回應就退後了,沒有進一步擁抱。
辯護人則稱兩造私交甚篤,對話尺度亦無設限,被告無性騷擾犯意,案發現場為辦公室,設有監視器,並有其他同事在場,被告只是作勢擁抱並非突襲式動作,且擁抱行為為許多國家常見之打招呼方式。
橋頭地院審理勘驗監視器,被告走向告訴人並伸出手正面環抱,歷時約為2秒,過程連貫,被告並無伸出手後暫停等待告訴人回應之行為,目擊女同事也證稱,告訴人被抱表情不悅,身體有輕微左右轉動要掙脫,被告才放手,法官認定事證明確,依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