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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檔學生廁所「愛愛」 男子涉偷拍又上網散佈重判8年

高男涉在廁所偷拍學生情侶檔愛愛,並上網散布,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資料照)

高男涉在廁所偷拍學生情侶檔愛愛,並上網散布,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資料照)

2024/06/24 20: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情侶檔高中學生在高雄火車站附近廁所「愛愛」,被高姓男子涉嫌偷拍並上網散佈,導致女學生去看身心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他有期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2022年2月14日晚上7點多,高男看見穿著高中運動服情侶檔學生,進入高雄市三民區高雄車站西側付費區外男廁第一隔間內,隨即在隔間涉嫌使用手機偷錄她們口交等過程。

當天晚上,高男將竊錄性愛影片,涉嫌上傳至限時動態,又接續以LINE傳送予賴姓及孫姓友人觀賞。後來,該影片遭人上傳「5F自拍」網站,被害人經人告知此事後,報請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地院依偷拍少年性影像罪和散布竊錄隱私部位罪,分別判刑7年半和2年,併執行刑8年,他不服上訴指出,雖坦承偷拍,但辯稱當時被害人不是穿制服,從拍攝角度及外貌,無法查悉未滿18歲。

高雄高分院調查,目前國內學制,高中職學生多數未滿18歲,此為一般人均能理解知悉的社會生活常情。況且,被害人當時既有身著運動服,外貌看起來就像是學生,被告應可預見為少年,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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