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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男遭警上銬應訊 無罪逆轉改判7年2月將入監

毒梟李男遭警方上銬應訊,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毒梟李男遭警方上銬應訊,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4/05/03 06: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涉嫌販毒,因警方違法上銬訊問判無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認為警訊有律師在場,並無脅迫、疲勞訊問等情形,改判徒刑7年2月,他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即將入監執行。

據了解,2021年9月15日上午,警方前往李男位於高雄市小港區住處搜索,查獲他涉嫌販售10包毒品咖啡予盧姓男子等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法官調查,警方沒有正當理由,將李男上銬訊問,致使他無法在自由意志下應答,取供不合法,加上缺乏積極證據,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判決上訴。

高雄高分院勘驗錄影帶,訊問李男過程平和,也有律師在場,2人均未對「被告有因員警未將其手銬卸下,致其無法獲得完整休息、精神疲憊或於此環境壓力下恐難完全出於自由意志而為陳述」等情提出異議。

此外,李男對販毒時間、地點、價格、數量及對象等內容均清楚陳述,足證確為深思熟慮後自白,因此改判有罪,他不服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警訊全程有律師在場陪同,李男在自由意志下對答,加上他涉犯重罪,剛被拘提到案,警力人手不足,又在開放辦公室查案,為防他脫逃而上銬,非出於惡意,維持原審判決,檢方將通知李男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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