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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玩女警」男警被申訴!高市府認定非性騷擾 法院判決出爐

高雄市政府敗訴確定。(示意圖)

高雄市政府敗訴確定。(示意圖)

2024/04/27 18:5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雄一名方姓女警2019年間不滿一名男警傳「一直看到胸」、「讓你上」、「我只想玩女警」等訊息,感到被冒犯,提起性騷擾申訴,經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會決議「不成立」後,她興訟要求撤銷決議。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發現該次會議未記載討論過程,也沒有記錄表決方法及結果,程序有問題,判決撤銷,日前獲得二審最高行政法院維持,高市府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方女向所屬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指一名男同事於2019年間,以LINE或利用共同服勤期間,對其言語性騷擾,經分局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男警不服,向高市府提起再申訴。

高市府性騷擾防治會指派三名委員調查,認定男警傳送「反正躺下來差不會很多、我會不會一直只看到胸」、「想妳啊」「妳真的單身!?」、「上我個頭?讓你上!」、「我只想玩女警」、「不要太想我」、「嘴我!」、「是拉季?」等訊息,不構成性騷擾,送大會決議男警再申訴有理由,改處分「不成立」。方女不服,興訟要求撤銷該決議。

一審發現,該次會議僅記載會議名稱、會次、時間、地點、出席人員、主席致詞、案由、說明及決議結果等,卻未記載委員或主席發言內容、意見討論、相關思辨資訊,且記錄顯示主席為陳男,實則卻是一名女性;此外,也未詳實記錄表決方法及結果,難認究竟有多少人贊成或反對該決議,程序顯有瑕疵,判決撤銷。高市府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指出,會議記錄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且主席沒有針對三位委員所做成的結論進行投票表決,亦未詢問其他委員有無意見,在無法計算有無獲得過半委員同意下,即決議性騷擾事件不成立,確違反性騷擾防治會設置要點,程序不合法,日前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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