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原因曝光!中油不服污染罰百萬提告 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中油污染海洋被罰100萬元提訴訟,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圖為案發初始在高雄外海的污染範圍,後來擴大到小琉球沿岸及墾丁外海。(資料照,海保署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中油高雄大林廠2021年6月22日輸油浮蛇管破裂致原油外洩,嚴重污染高雄及屏東海域,更造成小琉球及墾丁沿岸生態浩劫。沒想到中油不服被海洋委員會裁罰最高額度100萬元,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今年5月25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關鍵在於破裂的輸油管已使用9年6個月,超過7年的使用年限,中油明顯有過失。
不過,當時海委會及海委會海洋保育署處理這起漏油污染還曾被質疑。立委蘇治芬先砲轟海保署「固執己見」、「誤判情勢」,導致油污擴散;立委陳椒華也指責海委會沒有提早拉高層級跨部會應變,導致清理成效不彰。
海保署今天上午以海委會名義發出新聞稿,指依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主要爭點在輸油浮蛇管破裂致原油外洩「是否可歸責中油」?對此,高高行認定,破裂的浮蛇管已使用長達9年6個月,超出預計的7年使用年限,且平常未確實檢查保養,並在卸收原油前,未確實檢視浮蛇管,導致浮蛇管破裂,中油明顯過失。因為污染範圍遠達小琉球及墾丁外海,對環境生態影響巨大,海委會裁處最高100萬元,並無違反比例原則。
海委會表示,海洋污染防治法已在今年5月31日修正公布,罰金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提高到20萬元至2000萬元。
中油污染小琉球沿岸。(資料照,海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