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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PO前女友性影像 害她性交易電話不斷

盧男涉嫌張賠前女友性影像,並誣指她從事性交易,電話接不完,被橋頭地院判罪。(情境照)

盧男涉嫌張賠前女友性影像,並誣指她從事性交易,電話接不完,被橋頭地院判罪。(情境照)

2024/11/13 22:3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從事工地業的盧姓男子因前女友甲女欠錢,涉嫌將她性愛影像PO上網,並誣指其從事性交易工作,甲女電話接不完,才知遭惡整,憤而提告究責,橋頭地院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盧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2020年1月至2023年初間,盧男與甲女交往期間,曾到摩鐵約會,並經她同意,拍攝她身著性感衣物並裸露其胸部躺在床上照片。

後來,2人鬧翻後,盧男在2023年10月29日前,因不滿甲女欠錢不還,在其北高雄住處,將該性影像張貼於其使用微信帳號上,並暱稱更名為「涂娃娃」,另於個性簽名欄位輸入「我喜歡找網友開房、 沒有錢的別來、09XXXXXXXX」。

此後,甲女陸續接獲不明來電,表示要進行性交易,始知內情,並報請鼓山分局調查,辦案人員在同12月14日,前往盧住處搜索,查扣上網蘋果手機和2人先前拍攝性交行為照片等物,依違反個人保護法,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承辦法官調查,盧男在微信張貼甲女性影像及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並發表她進行性交易不實文字,嚴重侵害隱私權及名譽權,但審酌他認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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