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岳父2千萬判刑 二審法官罕見拘提女婿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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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涉嫌詐騙岳父2千餘萬元,被判刑7年6月,高雄高分院開庭,他卻傳喚不到,承辦法官為讓兩造見面談賠償等事宜,簽發拘票交由警方強制拘提到案,並告誡他下次要準時出庭。
法界人士則表示,2審審理刑案,若被告拒絕出庭應訊,依法可以通緝、拘提或一造辯論終結,但逕行拘提的情形,相當罕見。
據了解,2018年3月間,李嫌向岳父劉翁謊稱,其李姓友人(不起訴)欲借款,並拿他胞姊(2019年4月歿)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建物設定抵押,劉翁不疑有詐,陸續被女婿騙走550萬元。
同年9月間,李嫌食髓知味,又拿李姓友人民族路房屋借錢,並偽造本票,詐得262萬元。隔年3月間,劉翁因李男未還錢,欲行使抵押權,並願於法院拍賣之際,承受上開房屋。
不料,李嫌竟1人分飾2角,分別佯裝為莊姓代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劉姓經理,並與自稱代書助理的成年男子共謀,向劉翁誆稱可代為辦理承受上開抵押房屋後之應繳款項貸款等事宜,又涉嫌詐得1242萬元。
李嫌被高雄地院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判處徒刑7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他無正當理由不到,承辦法官基於維護被害人權益及釐清案情等需要,日前指揮警方拘提他到案,並告誡他下次準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