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供女毒犯吸喪屍煙彈再性侵 嘉市警員10萬交保被免職
嘉市竹園派出所陳姓警員(中)涉吸毒、性侵女毒犯等情事,被自家人移送法辦。(讀者提供)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竹園派出所陳姓警員涉嫌吸食依托咪酯製成的「喪屍煙彈」,甚至餵食喪屍煙彈強制性侵女毒犯,另涉公車私用、詐領超勤加班費未遂等罪嫌,嘉義地檢偵結後,將陳員起訴,案移嘉義地方法院,法院昨天裁定10萬元交保。嘉市警局表示,陳員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逕予免職,免職令8日生效。
31歲陳員從警11年,2013年警專畢業,2018年調至嘉市警局。起訴書指出,去年2月間,陳員查獲一名女毒犯,進而成為好友,8月間誘使女毒犯至汽車旅館,再提供毒喪屍煙彈讓對方吸食,女毒犯藥效發作後,陳員對她強制性交。
事後,女毒犯報案,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發現陳員執行勤務異常、精神萎靡,短期間體重驟減,臉部疑施用毒品多處長有痘瘡、口罩配戴不離身。
去年11月專案小組執行搜索,在陳員辦公室、住處扣得喪屍煙彈30餘顆、吸食器等證物,發現他涉嫌吸毒外,另涉公車私用載送女性友人及未成年女子上學詐取油料費、詐領超勤加班費未遂等情事,將他依毒品等罪嫌向嘉義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嘉檢起訴後,案移嘉義地院,陳員經法院訊問,否認部分犯罪事實,坦承部分犯罪事實。法官審酌陳員犯行重大,但無續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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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在陳員辦公室、住處扣得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即俗稱煙彈)。(記者丁偉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