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秀水代表會主席 打人致失明判5年
2025/01/08 05:30
〔記者顏宏駿、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秀水鄉代表會主席蔣憲忠,前年七月在一間有女陪侍KTV的小吃部,與周男等三人發生爭吵,他不滿遭罵三字經,找來陳男等四人持槍枝、鐵棍圍毆對方,周男被打到左眼球掉到地上。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結,依傷害致重傷害,判蔣憲忠有期徒刑五年,其餘四人四年五月至四年六月不等刑期。
與同夥把對方左眼球打到掉到地上
判決書指出,二○二二年七月八日晚間,蔣憲忠從住處走到KTV的小吃部,跟周姓、潘姓及徐姓三人聚會,他一走進包廂,周男就醉醺醺的問蔣,還有找誰來,徐男則自稱太陽會會長,並以三字經辱罵蔣,還要潘男毆打蔣,經蔣大聲嚇止才沒動手,但周男三人卻持酒瓶、玻璃杯朝蔣丟擲。
蔣憲忠回到家後,心生不滿又立即撂四名皆為姓陳的男子支援,四人持鐵棍等凶器將周男等人圍困在包廂裡,並將周男等三人打到頭破血流、骨折,其中周男左眼球被打到破裂,再也無法復原。
蔣憲忠事後以三十萬跟潘男和解,但法官認為其惡性重大,唆使他人行使暴力,事後卻要其它被告為他扛責,難認有悔過之意,因此予以重判。對此判決結果,蔣憲忠表示,他承認因受到激怒,才會找人來聲援,只好黯然面對司法,得知一審判決五年,他的心情非常沉重,將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