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攝影師「不講武德」? 安全帶與衣服同色 駕駛人慘噴3000元
被開單告發的駕駛指出,太太有繫安全帶,只因衣服顏色跟安全帶顏色一樣,這樣就被開單,他不服氣。(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陳姓駕駛人載她太太途經台76線,被國道警察拍照,因「前座駕駛人未繫安全帶」,被依道安交通管理條例處罰3000元。他投訴本報指出,「太太絕對有繫安全帶」,只因衣服跟安全帶的顏色一樣,且警察處於「逆光」的情況下拍照,從舉發的照片看不出「違法之事實」,這樣的開單「沒有武德」,他無法接受。
他說,收到這樣一張罰單,全家傻眼,最無辜的是太太,「拍個什麼鳥」。他開的自小客車,只要不繫安全帶,就會嗶、嗶、嗶…響不停,因此,他跟太太早就養成上車繫安全帶的習慣。
他表示,這張照片存「三大存疑」空間,首先是衣服的顏色和安全帶的顏色一樣,其次是警察拍照時處於逆光狀態,第三是拍照設備簡陋,解晰度不足,開單員警連違規的「紅框」要圈哪裡都不知,這是「毫無武德」的舉發。
他指出,自己在家裡實測,要太太穿同一件衣服,繫上安全帶,在逆光的情況下由外拍照,「確實不容易看不出繫安全帶」,可是她明明就有繫安全帶。
陳先生說,「國家攝影師」執掌未繫安全帶的「生殺大權」,政府理應分發高解晰度相機,且應「嚴謹」篩選。他考慮循申訴管道尋求撤銷此罰單,但為了3000元,實在大費周章,警方若不檢討自己濫行告發,只會徒增民怨。
國道警察第三隊表示,他們依相關規定開單告發,有足夠的證據顯示當事人違規,該當事人已循管道申訴。
駕駛人在家裡模擬情境拍攝,圖中副駕駛座都有繫安全帶,但皆因衣服顏色一樣不容易辨識。(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