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情報監聽法屆期 美抗中俄威脅陷兩難
美國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呼籲,限縮聯邦調查局(FBI)等情報機構利用「外國情報監聽法」蒐集外國情資的權力,但白宮呼籲國會重新授權,以因應中國和俄羅斯的間諜活動威脅。(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美國「外國情報監聽法」(FISA)中的第七○二條,將在今年底到期,獨立顧問小組「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七月卅一日提出報告,呼籲限縮聯邦調查局(FBI)等情報機關使用FISA所蒐集到的外國情資權限,保障美國人民隱私。對此,白宮雖未承諾接受,但呼籲國會重新授權,以因應中國和俄羅斯的間諜活動威脅。
為隱私限制FBI權限呼聲高
外國情報監聽法第七○二條授權美國情報機構可不經法院批准,對非美國人外國目標進行監聽,蒐集電子通訊內容,亦即賦予他們調查中國、俄羅斯情蒐,和潛在恐怖份子陰謀以及其他威脅的能力。不過,情報機關也往往因為監聽外國通訊而順便蒐集到與國安威脅無關的美國公民、企業通聯內容。
過去FBI一連串誤用FISA情資已遭民主、共和兩黨批評,這些批評聲浪也形塑這次有關該條文重新授權的辯論,兩黨和公民自由團體都有呼聲,要求加強限制FBI使用FISA情資的權限。
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第七○二條對美國國安至為重要,若讓該條款到期而不重新授權,將是「情報失敗」、也是自九一一恐怖攻擊後所做變革的開倒車;FBI時有「不當使用」七○二條情事,包括查詢一名美國聯邦參議員、州參議員的姓名、二○二一年一月六日國會暴動事件中在場者,以及二○二○年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方擊斃事件示威參與者等,但「沒有證據顯示,FBI基於政治目的刻意濫用這些權限」。
報告建議,撤銷FBI調查與國安無關的犯罪案件時,查詢FISA資料取證的權限,但反對要求FBI須先取得法院批准才能查詢FISA情資,因為此舉不切實際,且FBI為了適時警告美國人正成為外國間諜或犯罪者下手目標,仍有必要獲取外國情資。
白宮尚未決定是否接受該委員會的建議改革事項,但國安顧問蘇利文發表聲明表示,第七○二條是保護美國國土和人民的最重要情報工具之一,根據該條文獲得的情報,讓美國能夠了解、因應中國的威脅、團結世界各國對抗俄羅斯在烏克蘭的暴行,該條款若未能重新授權,「可能會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嚴重的情報挫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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