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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京逃死 竟扯法官索5千萬

2016/07/12 06:00

(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王峻祺/綜合報導〕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逆倫弒母棄屍案,最高法院才判2人無期徒刑定讞;2人另涉詐欺案昨被高等法院傳訊,蔡京京竟對記者大喊:「最高法院刑3庭法官陳世淙索賄5000萬!枉法裁判!」、「花蓮高分院法官賴淳良索賄3000萬!枉法裁判!」媒體問:「是否有依據?」蔡卻不語;有法界人士認為,蔡女殺害直系尊親屬已逃過死刑,卻「牽拖」胡扯法官收錢,不僅顯示她毫無悔意,更是對司法審判十足的諷刺。

教化可能? 無悔意也無證據

記者連繫不上法官陳世淙、賴淳良,最高法院書記官長黃國忠表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如果蔡京京有證據,她可以提出檢舉,任意指控終審法院法官或全國任何一名法官都是不公平的,會讓外界以為法官因收錢才判她免死,蔡沒有證據卻公開亂放話,傷害法官名譽,很不應該。

花蓮高分院法官兼庭長王紋瑩說:「我們是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情(指收賄),更何況她(指蔡京京)已羈押那麼久,應該是沒有這個事實。」花蓮高分檢書記官長陳復華則強調,對於無的放矢的指控,檢方不會隨之起舞。

庭長否認2法官收錢

蔡京京除了與曾智忠聯手弒母,另衍生一起詐欺取財案外案,2人在共謀弒母棄屍前為盜領蔡母存款,曾找陳姓化妝師為蔡女化妝,2人卻未付8000元化妝費,此一詐欺犯行,一審2人各被判刑4月。

上訴二審後,2人昨被提出庭,蔡女看到記者即點名2名法官索賄,2名法官分別為更一審改判曾男免死的花蓮高分院及最高院合議庭審判長。

庭訊時,曾男引用最高法院判例及刑事訴訟法,跟法官爭執程序事項,還當庭要求要與蔡女同坐,並堅持要任蔡女的輔佐人,蔡女則在旁附和;法官曉諭曾男若擔任蔡女輔佐人,恐將損及自身在法律程序上的部分權益,隨後諭知擇期再開庭。

蔡京京與曾智忠因經濟困窘,101年5月間向蔡母陳誼要錢遭拒,竟下手殺害;蔡、曾2人一、二審分別被判無期徒刑、死刑;今年初,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對蔡京京維持無期徒刑,改判曾男無期徒刑,改判理由指曾男高中德育、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從事軍職期間有多次記功、嘉獎紀錄,非無教化的可能性等,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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