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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超速被罰1600 父自製搶錢大道路牌

2015/12/09 06:00

兩塊看板被拆下後發還給當事人,警方將依法開罰。(記者湯世名攝)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超速被拍不爽,交通號誌搞KUSO!

花6千僱工 還要被罰

彰化縣黃姓男子的兒子開車行經溪湖鎮二溪路時,超速被警方照相取締,黃男昨一早花了6000元,僱工在二溪路的紅綠燈號誌桿上,電焊了2塊印有「歡迎蒞臨搶錢大道」字樣的看板,用路人說「超有梗!」警方到場也傻眼,黃男稱「這麼做是要提醒用路人!」警方以其擅自變更號誌為由,對黃男開罰,看板只掛了3個小時即被撤下。

昨天上午7時左右,1輛廣告公司的貨車停在溪湖鎮二溪路一段與二段路口處,工程人員在2支交通號誌桿上,分別架設「歡迎蒞臨搶錢大道」看板,看板上也畫限速50公里的標誌,適逢上班、上學時間,斗大字眼高掛號誌桿上,吸引往來民眾目光,仔細一瞧不禁莞爾,還有人拿起手機拍照,上傳網路,引起議論,不知情者還以為是合成手法。

溪湖警分局派員勘查,警員看到也傻眼,經循線追查,通知60歲的黃姓男子到案,黃坦承:「是我做的!」強調兒子從台中市開車回彰化縣,經過該路段被拍到超速,日前收到1600元罰單,他認為很不合理,花6千元僱工設置看板,目的是提醒用路人。

只掛3小時 自稱要警示

警方立即要求該廣告公司拆除2塊看板,發還給黃男,看板從上午7點焊接上去,到10點拆除下來,只掛了3小時。溪湖警方表示,黃男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的「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開罰。

警方說,二溪路原本是2線道,限速50公里,每月平均車禍約7件,4年多前拓寬到4線道後,因道路寬敞,導致往來車速變快,平均1個月就有10件車禍,1年則平均發生上百件車禍事故,近2年來更有4件死亡車禍(每件1死),警方在沿線部署測速取締勤務,測速點前方設有警示牌。

彰化溪湖鎮二溪路交通號誌桿上被焊上「歡迎蒞臨搶錢大道」,民眾看到傻眼。(記者湯世名翻攝自彰化踢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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