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審交通罰款15億元預算 31:12票通過
高雄市議會今天下午表決通過交通罰款15億元預算。(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今天下午審查市府明年地方總預算「罰款及賠償收入」20億9610萬元,其中交通罰款15億元預算,引起激烈討論,有議員提出刪減5億元的修正案,最後表決通過維持原案15億元預算。
高市財政局表示,交通罰款每年實際收入均為15至16億元,103年預算數10億元,但實收16億元,104年編列15億元,截至11月底實收11億餘元,預估累計年底可實收15億元,因此105年編列15億元。
昨天審查過程中,市議員看法不一,吳益政要求市府運用50%的交通罰款收入,用於建置、改善大眾運輸設施;陳麗娜、李雅靜都建議刪減5億元﹔劉德林呼籲市府逐年降低交通罰款收入﹔邱俊憲認為交通罰款收入應核實編列,並公布測速照相機設置地點;王耀裕主張交通罰款專款專用。
財政局說明交通罰款相關用途,包括7億元補貼大眾運輸,7000萬元用於交通局、4700萬元用於警察局交通大隊、6300萬元用於養工處,以改善交通。
交通局也公布交通違規開單的主要項目統計,包括酒駕28至30%、超速14至15%、闖紅燈12% 、違規停車9%、高速公路違規9%等。
陳玫娟議員針對15億元交通罰款收入,提出刪減5億元的修正案,經表決結果,12名議員支持,31名議員反對刪減預算,仍維持原15億元預算,並順利審查通過「罰款及賠償收入」20億96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