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撈女 接客200次 沒半毛進口袋
2008/07/21 06:00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查獲嫌犯陳式金、繆卓勳引進中國女子陳麗釵等人來台賣淫,卻以需支付人頭老公、馬伕費用、付房租、買衣服等藉口,拒付給賣淫女子酬勞,陳女向警方控訴,來台灣2個月,已賣淫200多次,一天最少接3個客人,結果一毛錢都沒拿到。
中山分局循線在新生北路三段出租套房查獲中國女子陳麗釵(22歲)、應召站負責人陳式金(55歲)及馬伕黃炳翔(32歲),並於陳嫌屋內桌上起獲K他命,隨後警方前往台北縣蘆洲市信義路逮捕另名應召站負責人繆卓勳(38歲)及人頭老公簡宏銘(32歲),同時又在繆嫌住處起獲K他命。
陳女對警方說,她今年5月17日以結婚團聚名義來台,隨即在陳式金、繆卓勳安排下,搭黃炳翔的車到各地旅館賣淫,陳嫌等人告訴她,每次賣淫收3500元,她可分2100元,但陳嫌卻說,她必須負擔假老公每月3萬元的費用,還有馬伕每天3000元,加上飲食、房租、治裝等費用,所以賣淫所得全要交出來。
陳女說,她到台灣2個月,已接了200多個客人,她算過,應該可領到40多萬元,但她的行動都在陳嫌等人控制下,所以一直不敢反抗。陳嫌坦承販毒給繆嫌,但對媒介女子賣淫部分拒絕回答,繆嫌則坦承媒介色情。
偵訊後,全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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