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不理 該如何處理
2008/04/07 06:00
文明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文明。(記者林慶川攝)
許姓讀者來信問:
我買中古屋,裝潢後不久,發現屋子漏水,找抓漏師傅來,把家裡所有管線看過了都沒問題,研判應是樓上漏下來的,但找樓上,卻不開門,對方置之不理,致漏水問題一直沒有解決,裝潢都泡壞了。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叫對方開門,讓我的抓漏師傅進去看,若確定是樓上漏水導致裝潢受損,要如何求償?
黃文明律師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明定:「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此外,同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依本案例看來,許姓讀者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請求進入維修,樓上住戶不得拒絕。若其拒絕,則可依同條第3項規定,請求協調,樓上住戶若仍置之不理,則許姓讀者得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例如訴請被告應容忍原告進入被告所有坐落…房屋內,對其內…之排水管漏水,進行修復行為。若確因樓上漏水導致某甲裝潢受損,則此部分,某甲得依民法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文明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文明解答,記者林慶川整理)
-
彰化社頭家庭織襪廠火警 7人送醫
-
慣竊鎖定機車置物箱搜刮 偷得鍍金項鍊被警撞見逮捕
-
園藝男愛收藏槍械觸法網 警查扣6支改造手槍及模擬槍送辦
-
超危險!機車三貼 婦人單手抱小孩騎車
-
台中賓士媽一中商圈未熄火 國小兒被搶車歹徒載走
-
為賺5萬寄5張提款卡反悔 高雄男報警偵辦詐團
-
未兩段式左轉被攔查 台中女外送員下跪求情
-
海巡雲林艦搶救受傷船長 空勤直升機吊掛後送醫院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