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台智光採購 施壓提高網路服務預算 涉圖利罪 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判刑8年半
2024/12/28 05:30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承接台智光採購案圖利自己,台北地院判刑8年半。(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施壓台北市社會局,於市立各公托中心租用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台智光)的網路服務並提高預算,再由他與友人合開的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採購案,圖利自己五三一萬餘元。台北地院昨依圖利等罪將陳判處八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沒收犯罪所得五三一萬餘元,另有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硬要公托 租用台智光設備
共犯陳妻白惠萍被判刑一年、得易科罰金及緩刑二年,須支付公庫廿萬元;維鑛公司負責人康立錡判刑一年六月、緩刑三年,另有四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須支付公庫卅萬元和義務勞務一百小時;台通光電公司特助李嘉豪判刑兩年、緩刑三年,須支付公庫五百萬元和義務勞務一六○小時。
陳重文今年三月廿一日遭羈押禁見,七月十九日起訴後續押,十月一日北院詰問完全部證人後,裁准以八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並限制住居,同時施以手機電子監控,於收押一九五天後重獲自由,昨未到庭聆判。
與友人合開公司 接案自肥
北檢起訴指控,陳重文透過自己的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相關採購案件,再於去年四月至六月利用議員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委請台智光公司辦理各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
陳重文另於去年九月以立錡雲端參加台智光辦理的採購程序,簽下一○八一萬餘元的「台灣智慧光網社會局影像系統雲端建置合約書」,履約後共圖利自己五三一萬餘元。
陳重文於審理期間部分認罪,承認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公司法等輕罪,否認圖利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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