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槍 刑期5年起跳罰千萬
2023/05/01 05:30
詐團在臉書販售改造槍枝,警方 偽裝成買家訂購,卻收到菜籃袋。 (記者吳昇儒翻攝、取自臉書)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在國內想買槍傍身,小心涉重罪外加巨額罰金。律師柯林宏指出,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還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柯林宏表示,武器原是用來對抗凶猛野獸或外族侵略,但現今卻常拿來作為犯罪使用,利用武器的威嚇性,達到犯罪目的;因此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才會制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原住民獵槍、射擊運動 須經許可
該條例以禁止槍砲、彈藥、刀械取得為原則,並以刑罰為控制手段;但也有些特例,譬如尊重原住民族打獵習慣、射擊運動使用者或人民或團體正當收藏刀械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才能持有槍械刀械。
柯林宏說,依持有的槍砲彈藥刀械威力及種類不同,罰則也不相同,如持有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賓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若是持有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的槍砲,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就算是持有彈藥或是主要組成零件,也得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百萬元罰金。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一時衝動以身試法,否則不只要被關,還得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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