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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駁檢抗告 涉學甲槍案王文宗交保

2023/04/04 05:30

台南高分院駁回檢方抗告、維持王 文宗交保裁定。 (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學甲區八十八槍槍擊案,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涉窩藏資助偷渡到中國的主嫌洪政軍,檢方認定王是幕後指使者、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三月二十五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王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回,台南地院於四月一日裁定王七十萬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三日晚間駁回檢方抗告、維持地院交保裁定。

據指出,檢方認定王文宗是槍擊案主使者,在押主嫌綽號「紅龜」的洪政軍、槍手孔祥志均與王文宗關係緊密,遭到開槍恫嚇的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學甲前市議員謝財旺已出庭作證指王文宗近年因選舉恩怨與其交惡,專案小組過濾分析,鎖定王文宗是幕後藏鏡人。

洪政軍從中國遣返後,檢警在洪的手機內發現洪政軍與王文宗曾在中國泉州酒店內有「同框」合影照片,使得王文宗不得不承認曾有兩度赴中國資助洪政軍事實。檢方認為王文宗是有計劃性在洪政軍、孔祥志兩人犯案後前往中國接應,而非單純藏匿人犯,研判全案還有幕後影武者未曝光,對王文宗有羈押理由與必要。

台南高分院裁定指出,王文宗與槍擊案同案被告洪政軍熟識,洪稱王是董仔、老闆,雙方有一定交情,足以說明王文宗為何願意窩藏人犯;雖然王在中國提供中國門號手機給洪使用,洪政軍除了與妻子連絡,也只跟王連絡,但沒有積極證據證明王有參與開槍恐嚇案。

從槍手孔祥志與友人間的LINE對話紀錄,難以此認定王有參與此件開槍恐嚇案。一審認定王文宗在槍砲案並非犯嫌重大,但涉犯藏匿犯人罪,考量王的身分地位、資力、犯罪情節,裁准王七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八個月,是適法的裁定,所以二審駁回南檢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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