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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故意犯罪須入監 配偶可訴離

2021/08/30 05:30

故意犯罪須入監 配偶可訴離

當夫妻有一方不願繼續婚姻,雙方離婚協議又談不攏,可向法院請求離婚。

民法第1052條列舉10項可請求離婚的情形,包括重婚、與別人合意性交、不堪同居之虐待、虐待夫妻之一方的親屬致無法共同生活、遭惡意遺棄、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3年,以及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另外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也可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新竹地方法院的案例是楊姓男子故意犯下多次詐欺罪,先前的詐騙案緩刑被撤銷,須入監服刑,楊妻因而提起請求離婚訴訟,法官依法判准。

(記者蔡彰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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