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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生車震偷人妻 辯脫褲子各自手淫

2019/10/07 05:30

蘇姓軍校生辯與林女在轎車後座各自自慰,未發生性關係,被法官打臉。(圖:示意圖,與新聞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的蘇姓軍校生與林姓人妻,將轎車停在加油站,二人下半身赤裸在後座車震,遭林女丈夫陳男「抓姦在車床」;陳男指控,蘇男是軍校生,理應維護軍人榮譽,蘇竟不知自持,破壞他人婚姻,提起民、刑告訴;蘇生為脫罪,辯稱兩人在車後座各自自慰,未發生性行為,台南地院不採信,依相姦罪判蘇生2個月,並須賠償28萬元給陳男。

加油站偷情 人夫活逮

林女的丈夫陳男控訴,蘇男就讀於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明知林女是他的妻子,2018年6月30日上午10點多,竟與林女在台南市關廟下湖加油站內,於轎車後座車震,被他當場逮獲。

陳男持錄影影像報警,經檢方起訴,台南地院依相姦罪判蘇男2月,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開庭時,蘇男辯,2018年3、4月間,林女打電話向他哭訴,陳男對她動手腳4次了,有2次還是在她懷孕的時候,他到家時見林女眼眶泛紅,站在家門口。

蘇男辯稱,林女精神狀況不穩定,先讓林女睡他家,有跟老師報告此事,隔天林女就回去自己就讀的學校,並向同學訴苦,林女整班同學都知道陳男動手打妻子,他建議林女請社會局協助並驗傷,但林女未驗傷也未找社會局,後來他跟林女走得比較親近,案發時與林女認識不到1年。

拗沒嘿咻 判刑還判賠

蘇男還辯稱,當時兩人是坐在車後座,各自自慰,並無相姦行為。但陳男認為兩人下半身赤裸在車內,根本有違常情,且蘇男還是軍校生,理應公正不阿、維護軍人榮譽,蘇竟不知自持,破壞其婚姻,造成他身心極大痛苦,要求償100萬元。

民事庭法官審認,蘇男說詞只是在敘述事件背景,無從免去侵權行為的責任,考量陳男收入條件優於蘇男,判蘇應賠償陳男2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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