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禁販售/用不完處方藥 可送藥局、醫院回收
2019/09/17 05:30
賴女將吃不完的管制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賣遭判刑。 (記者張議晨翻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賴姓女子在網路販售處方藥劑「服爾眠劑錠」,因內含3級毒品成分,被法院依販賣毒品罪判3年半徒刑;藥師提醒,處方藥劑禁止販售或提供他人服用,若用不到或過期處方藥品,須拿至各藥局、醫療院所的藥品回收窗口回收,以免觸法。
羅東博愛醫院藥劑科副主任陳淑謐指出,藥事法強烈規範只要是藥品,均不得有販售行為,且不能將處方藥劑交由他人使用,不僅販賣者,提供者也會觸法,若藥品含有毒品成分,還會違反更嚴重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陳淑謐指出,處方藥開立前,均有登記數量在案,家中有吃不完、用不到的處方藥品,應蒐集後拿至各藥局、醫療院所「回收」,若是感冒藥水,則可與茶葉、咖啡渣一同倒入夾鏈袋,改變藥水酸鹼值再丟至垃圾車。
-
嘉義東石2車相撞 小貨車駕駛噴飛送醫不治
-
雄警4天逮4車手收押 半個月查獲14人阻詐150萬
-
太暖!士院法官審監護權案 以小孩為出發點勸父母這樣做
-
疑不堪家暴......台南妻澆夫熱水再1刀斃命 二審加重判14年
-
為1600元起衝突 高雄男遭酒瓶砸破頭送醫
-
轎車撞進百年玉珍齋門市糕餅噴飛 店內客人驚嚇跳開畫面曝
-
涉非法吸金逾5億潛逃泰國 藍海地產董事長李陳妙音起訴
-
韓女遊高雄離奇身亡 男友涉殺人起訴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