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做7次分手砲 老渣男判7年
2018/12/31 06:00
72歲老翁不甘前女友提分手,竟恐嚇要散布她的裸照,揚言要脅前女友迫使與他嘿咻7次;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情境照,圖片僅示意並非當事人)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基隆市72歲廖姓老翁不甘前女友小芬(化名)提分手,竟恐嚇要散布她的裸照,逼小芬「只要跟我嘿咻10次,就銷毀裸照」,迫使小芬與他嘿咻7次;一、二審皆認定廖男違反小芬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賣醫療器材的廖男,前年3月與37歲小芬交往期間,又劈腿與前女友小花住在一起,小花懷孕;小芬與廖男交往4個月後才發現,斷然與廖男分手,回到前男友身邊。
不料,廖男仍想劈腿小芬,以LINE傳送:「妳要我公布妳漂亮身體,我隨時可以送到妳住處、讓大家看看」;2個月內不斷傳送「我要去妳家等人,被我等到我會殺人」、「硫酸潑妳」等語恫嚇小芬。
此外,廖還用LINE傳送交往期間以手機拍攝的小芬私密照,脅迫小芬要時時向他報告行蹤,威脅小芬「只要跟我嘿咻10次,我就銷毀裸照」。小芬擔心裸照曝光,只好配合廖要求,瞞著男友跟廖到旅館嘿咻7次,但自覺對不起男友,尚未做滿10次,就向男友坦承,相偕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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