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疑人妻又劈腿 自錄淫片給她老公
情境照
女被離婚 還因通姦判刑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29歲仍就讀高職夜校的林姓保全,愛上大他10歲的已婚李姓保母,李女竟因此出軌,2人不倫戀過程中,林男懷疑李女還有其他男人,為了報復李女的不貞,竟竊錄2人性愛過程剪接成影片,傳給她先生以及親朋好友欣賞,讓李女被老公訴請離婚還因通姦被判刑,李女痛恨林男毀她一生,向新竹地院提告求償百萬,新竹地院最後判賠40萬元。
被毀一生求償 女獲賠40萬
李女指控,林男於去年7月間,在住處房間未經她同意,以微型攝影機竊錄2人愛撫及性行為過程。1個月後將竊錄影片存於隨身碟交給她先生,讓她被控通姦遭判刑3月,並因此離婚;林男還上傳至YouTube網站,並透過臉書以私訊方式傳送給她的親朋好友上網點閱瀏覽。
林男以簡訊傳送一張竊錄影片的截圖給她,她驚覺性愛過程遭竊錄成影片後,馬上要求林男將影片交出,林男竟恫稱:「…只要大家相安無事,不再受妳的欺瞞,受到妳的傷害,一年以後我會把它刪掉…不可能把影片還給妳…放心,只要大家相安無事,我絕對不會拿影片來對妳怎樣…」等語,意指她若不配合要求,影片仍將長期保存而可能隨時對外散佈。
林男同時在臉書發布貼文:「妳要是不甘願儘管來找我,否則你們就準備好等我,我已經無所謂了,想玉石俱焚我會成全妳的」、「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那你今天最想做甚麼?」以此等方式恐嚇她。
李女說,林男所為不僅使她名譽掃地、承受他人流言蜚語,保母工作被迫停擺,甚至還需擔心害怕影片外流,內心承受巨大壓力,致長期失眠前往精神科就診,為懲罰林男重大惡性行為並填補她所受損害,決定向林男求償100萬元。
本案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月確定。最後民庭法官判林男須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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