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雜務多 恐釀辭職潮
多位高院法官助理發表聲明,因不滿高院作法,決定辭職回鍋當律師。(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律師、法律系高材生爭相進入法院當法官助理,成為法官助手,司法院也希望增聘法官助理,精進審判品質,但高等法院因通譯人手短缺,要求法官助理兼任通譯,到法庭上協助播放影片等工作,結果引發波折,部分庭長、法官聲援無效,打算在月底高院刑庭會議替法助發聲,多位具律師資格的法助已決定回鍋當律師,是否出現一波辭職潮,受到關切。
法官助理的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法官辦理案件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蒐集資料等,法助不具公務人員資格,採1年1聘,表現好的法助,有人一做10多年,依學歷或有無律師背景等條件,起薪從43569元至57000多元不等,最近也獲3%加薪。目前高院有170位法官助理,25人具律師資格,1人是法研所博士生。
由於法院通譯遇缺不補,近年來都以替代役擔任,但政策改變,明年起法院不再有替代役,高院院長李彥文去年12月上任後,即計劃以法官助理來填補通譯缺口。
不過新政引起法官助理不滿,有法助認為,通譯人手不足應通盤檢討,他們都是法律系所畢業,有人還有律師證照,要他們到法庭操作錄影器材、提示卷證等通譯工作,不僅不務正業,也浪費人力資源,並認為變更法官助理工作有違法疑義。部分庭長、法官聲援法助,曾向高院反映,但無下文,有法官打算在刑庭會議提案討論。
高院表示,司法院正推動電子卷證化,電子卷證已是法庭重要工作之一,且3年前司法院修訂「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將「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增列為法助工作事項,由法助上法庭,可提高審判效率,應無不妥,且部分法院施行的效果良好,將加強和法官、法助溝通。
多位具律師資格的法助認為溝通至今無進展,已準備回鍋當律師,有人決定下月離職,不過多數法助仍在觀望。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法院通譯普遍不足,法院首長將法助人力適當運用,司法院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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