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弒母案 3處疑點待查
王忠義夫妻聆聽判決,雖改判無罪,兩人卻毫無欣喜之情。 (記者張瑞楨攝)
待證據齊全 檢應會提起上訴
〔記者楊政郡、劉濱銓、陳鳳麗/綜合報導〕王忠義弒母詐領保險金案逆轉無罪,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兼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依目前卷證看來,死者有3處傷勢疑點,潘姓法醫及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都沒有說清楚,目前還有部分審理卷證未齊全,待齊全後綜合研判,應會提起上訴。
吳萃芳指出,第一個疑點,依據死者解剖報告,頭顱後枕部有10×10公分瘀傷。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研判,王母以後仰姿勢由高處墜落河岸,根據她多年相驗經驗,硬頭骨撞上硬石頭,表皮會有瘀傷,顱骨也會有顱下出血,但解剖報告明確指出只有表皮瘀傷,顱骨完好、無顱下出血情形,比較像是硬頭骨撞上軟東西的傷勢。
第二,死者左前額有2.5公分撕裂傷,以及第三的右前額也有3處瘀傷,最大一處有3×3公分,如果死者是以後仰姿勢墜落,這些臉部正面的傷勢從何而來?王姓被告供稱為死者施行CPR急救,也不至於造成這種臉部正面傷勢。
當初負責偵查命案的南投警方認為,逆轉無罪是因一、二審法官採納的法醫鑑定系統不同,產生見解不同所致,制度上應有檢討空間。
警方認為,外界質疑證據有瑕疵,若真有問題,為何一、二審法官審理時都未傳喚警方說明,辯方律師也未有意見,所有事證都攤在陽光下,警方偵辦該案一切坦蕩蕩,不怕外界檢視。
警方透露,當初王自承犯案,之後翻供,又對外宣稱是要換取其妻的自由,但檢察官是因王的自白內容,以及王做出壓母親入水溺死的動作,與法醫解剖鑑定報告相符才會起訴。
警方也說,王忠義前後4、5次偵訊過程中,警方問到同一個問題,王每次都有不同答案,若問到敏感的問題,王就拒絕回答,顯見王相當狡猾。
警方也認為,外界現已忽略王當初替母親投保的動機,王母當時逾70歲,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但王以歧視身心障礙者為由恐嚇保險公司,王甚至在王母身亡前,還詢問保險公司「淹水」是否屬於意外、是否理賠等;王母身故隔天,王就火速捐出遺體,就連王兄也不曉得,諸多疑點無法合理解釋,才會認定他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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