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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人妻「欲仙欲死」 男師無罪

2016/09/22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補習班男師透過LINE欲約砲人妻,人夫發現男師傳送的訊息中寫著,要讓妻子「欲仙欲死」、「懷孕了!房子任妳挑…」內容鹹濕,還以贈屋意圖引誘妻子離婚,氣得狀告男師妨害家庭;男師雖辯稱是開玩笑,但檢察官認為已觸犯意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將他起訴,法官卻以證據不足為由,判男師無罪。

經營補習班的已婚王姓男子,常透過LINE與班上一名男學生的母親互傳訊息,婦人丈夫發現王男竟邀約妻子上賓館,「試試青春的肉體、一起研究做人、中了!就離婚、老公的支票我開、孩子我養、房子妳挑一棟…」。內容鹹濕,還帶有引誘人妻離婚的意圖,人夫看了火冒三丈,憤而提告。

王男則辯稱,他和女方在LINE的對話內容純屬玩笑,因女方很敢講,加上他也想女方的兒子繼續補習,才配合女方聊天,他是有家庭的人,絕無引誘女方脫離家庭的意思。

女方表示,王男曾在電話裡要求她「離婚」共同生活,並邀她開房間,一起生小孩,還要送她兩千萬元的房子。

檢察官認為,王男行為已觸犯刑法妨害家庭及婚姻罪中的意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因而提起公訴。法官卻認為,根據簡訊內容,僅能認定王男有引誘女方通姦及慫恿女方離婚後共組家庭之意,王男雖在電話中要求女方離婚後再共組家庭,但離婚與否取決於女方及告訴人,難認定王男有違法之處,檢方所提證據尚不足以證明王男有罪,應予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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