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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曜笙被控豪奪領航案逆轉 地院輕判

2008/04/29 16:44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被控利用知名連鎖服飾品牌A&D公司資金缺口,豪奪公司經營權並掏空1億5800萬元的魏曜笙,案情大逆轉,士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認定整起事件是被害的領航負責人陳啟仁、吳麗芬夫婦與魏等人串謀演出,並非奪產、掏空案,魏曜笙、律師林偉超等人僅涉及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徒刑6月、5月,其餘罪名無罪。

以著作「18歲賺進1億」聞名的魏曜笙,去年被士林地檢署以豪奪、掏洗領航公司經營權、1億5800萬元,魏、林等9人被依偽造有價證券、妨害自由、偽證等罪嫌起訴,魏、林並分被求刑10年、4年。

士檢起訴時指出,陳啟仁、總經理吳麗芬夫婦為填補營運資金缺口,前年透過陳朋志對外尋求奧援;前往魏曜笙位於南港的公司碰面,魏涉嫌強迫陳啟仁讓出經營權,並通知律師林偉超連夜趕抵見證,簽下不實的4億元借貸契約書、債務清償協議書。

事後魏曜笙強逼陳啟仁夫婦一家潛逃出境,中途車禍造成陳啟仁受傷亦不顧,甚且陳啟仁2名子女亦因此延誤當年的大學、高中入學考試;陳家被帶往韓國、日本軟禁,同年7月,透過日本債務人鼎助逃回國,並向調查局報案。

起訴認為,魏嫌等人利用陳氏夫妻不在台期間,盜刷陳啟仁信用卡約200萬,並移轉公司經營權及掏空公司剩餘資產1億5800萬元。

合議庭認為,整起案件經調查,根本是陳啟仁夫婦為躲避債務,與魏曜笙共謀的假豪奪、掏空案,但魏曜笙、林偉超仍涉有製作不實借貸契約書、債務清償協議書情事,依偽造文書罪嫌判處魏、林徒刑6、5個月,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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