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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門求救!宜蘭監獄受刑人揭遭強餵辣椒醬 惡質室友判刑3月

2024/10/20 21:16

宜蘭監獄吳姓受刑人打開瓶罐,強迫室友吃下一匙辣椒醬。圖為示意畫面。(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監獄31歲的吳姓受刑人,不滿同房邱姓獄友寫書狀時發出聲響打擾他的睡眠,竟強迫餵食辣椒醬,要求原地站立跳,邱男不堪凌辱撞門求救,被帶離舍房後趁機向管理員反映此事。一審法官認定吳男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

判決指出,吳姓受刑人有妨害自由、殺人未遂、重傷害等前科,目前在宜蘭監獄服刑,因不滿邱姓獄友寫書狀聲響打擾他的睡眠,2022年10月間,先令邱男站在舍房角落,拿出一瓶辣椒醬,取出一匙強迫邱男吃下,再要求對方原地站立跳,當場撂下狠話,若不照做可以試看看。

邱男吃下一匙辣椒醬,原地站立跳5、6分鐘,之後因刻意違規撞門,被管理員發現帶離舍房,邱道出被凌虐內幕,透過獄方報警提告,由檢察官偵結起訴。吳男接受調查時否認強制犯行,反指邱男愛炫耀,聲稱很會吃辣椒,但他不相信,就拿給邱吃看看,絕無妨害自由,也無恐嚇。

宜蘭地方法院勘驗舍房監視器錄影光碟,發現吳男打開裝有辣椒的瓶罐,以不明器具取出辣椒強行餵食邱男,接著示範如何原地站立跳,令邱男照做。承審法官認為,一般人吃辣椒通常配飯、菜一起食用,不會單吃辣椒,當時邱男如果要吃辣椒,自己動手拿來吃即可,何需由吳男餵食,原地跳立期間以手摀住嘴巴不敢將辣椒吐出,顯示是被強迫餵食所致。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吳男犯強制罪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全案審結,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9萬元罰金。

宜蘭監獄(如圖)吳姓受刑人,強餵室友辣椒醬,要求原地站立跳,犯強制罪,一審處有期徒刑3月。 (記者江志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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