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社工伸鹹豬手觸胸摸臀 受刑人被起訴
嘉義看守所劉姓受刑人對女社工伸鹹豬手,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看守所發生受刑人對女社工伸鹹豬手!受刑人劉姓男子今年6月間,趁一名女社工師與他人商談事務時,先以左手拉扯她胸前識別證後,再出其不意碰觸臀部,劉男坦承犯行,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男(22歲)於今年6月24日下午2點50分,在嘉義看守所第四工廠鐵門出入口處,見女社工師與他人商談事務,竟對女社工師生起色心,先以左手拉扯女社工師胸前識別證後,再碰觸其臀部,女社工師遭遇性騷擾,向看守所主管反映。
嘉義看守所將此事函轉嘉義地檢署偵辦,劉男坦承犯行,並有相關監視器畫面佐證,嘉檢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劉男。
法界指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