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地檢署被貸款公司拖吊 謊報失竊逆轉改判無罪
2023/12/22 07:37
郭男等人涉嫌謊報車輛失竊,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郭姓男子將登記前妻林女名下轎車,停在橋檢停車場,卻因未繳納車貸被拖吊,涉嫌向警方謊報失竊,被地院依誣告罪判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郭等誤認貸款公司無權拖吊而報警,因而改判無罪。
檢方指出,2019年1月11日,被告林女向一家貸款公司貸款150萬元,自同年2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止,共分60期繳納,並以自小客車設定抵押。
由於林女2期未繳納,公司李姓法務人員於2020年12月8日下午,發現林女前夫郭男將該車停在橋頭區經武路橋頭地檢署停車場,於是依雙方合約規定,指示配合的業者拖吊,郭男經林女授權後,向岡山分局甲圍派出所謊報失竊。
橋頭地院依誣告罪,分別判處郭男、林女3月徒刑和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2人均不服上訴。
郭男指出,當天下大雨地面潮濕,僅有「AUE」粉筆字跡,以為是小偷竊取;林女則說,公司人員有催繳,否則會拖吊,她有先繳1期,對方提醒儘快補繳,沒說要取回車。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郭等被告誤為貸款公司未經強制執行,擅自拖吊愛車依法無據,所以向警方報案,並非虛構或捏造事實,所以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
職業軍人酒駕怕曝身分 謊報同事名號下場更慘
-
屏東消防今年接獲3424通謊報、騷擾電話 濫打觸法最高罰5萬
-
把陽光、 微風搬進家!高雄絕美植感宅
-
通緝犯騎車抽菸遇警盤查 謊報兒時玩伴身份被識破
-
台新玫瑰卡、太陽卡翻新 回饋再升級
-
苗栗後龍開車看海遇漲潮受困 男子被浪捲走......遺體上午尋獲
-
微罪不檢舉但危駕重罰!迫近、惡意逼車最重罰3萬6+扣照
-
質疑藍營建網軍、找狗仔拍陳時中 王浩宇與網友獲不起訴
-
「刷臉」加百米競速 竹縣芎林分駐所警員邱亦程拿下通緝犯
-
嘉縣義竹鄉建設課長涉向綠能業者索賄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
桃園大園倉儲廠房深夜大火 發現1焦屍疑為失聯駐守人員
-
老翁謊稱醫師替3女針灸 全都身體不適戳破謊
-
女子列顏旭懋運毒共犯羈押451天判無罪定讞 獲180萬冤獄賠償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