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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石碇區長李浩榕再爆弊端!涉違法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 3人交保

2023/07/18 10:01

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前)、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後)。(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官派的前石碇區長李浩榕,承辦災害緊急搶修標案時,涉洩漏標案底價,今年5月被檢調搜索後,台北地檢署另查出,李等人另涉嫌將非農用的土地,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昨指揮新北市調查處二度約談李浩榕等人,依圖利、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諭令李浩榕12萬元交保、公所課長許力倫15萬元交保、公所高姓女職員則以5萬元交保。

檢調昨除了約談李浩榕等3名公務員,另約談持有該非農用土地的石碇區張姓地主,釐清其中有無行、受賄等弊端,訊後暫未發現張姓地主與李浩榕等公務員之間有對價關係,因此依圖利罪諭令李等3人交保,張姓地主則請回。

石碇轄內多山,每逢颱風或豪雨常見土石流或土石崩落災情;李男於2020年6月至今年1月擔任區長,他曾在區長交接典禮上指出,颱風天、雨季時公安是石碇最重要的區務;不料,他任內招標與災害搶修有關的採購案,卻罔顧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涉官商勾結弊端。

檢調掌握,2018年至2022年間,石碇區公所招標「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107年度石碇區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合約)」、「107至110年度新北市石碇區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開口合約) 」等多件採購案,標案承辦人黃志仁(已羈押禁見)涉與廠商過從甚密。

檢調長期偵監發現,黃男常與廠商飲宴,散場時常手拿提袋疑裝賄款;李擔任區長期間也涉與黃男同流合污;全案朝貪污罪之行、受賄、圖利、刑法洩密及政府採購法之詐術投標等罪偵辦;今年初李轉任新北市環保局專門委員;現任石碇區長劉彥伯則於案發後表示,配合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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