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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進民宿翻冰箱 被撞見仍拿走 偷2支冰棒30元 判罰18萬

一名林姓男子溜進民宿翻找冰箱後偷走兩支冰棒,冰棒僅值30元,基隆地院將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資料照)

一名林姓男子溜進民宿翻找冰箱後偷走兩支冰棒,冰棒僅值30元,基隆地院將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資料照)

2024/06/29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住在新北市瑞芳區的一名林姓男子,溜進九份一間民宿翻找冰箱後偷走兩支冰棒,雖被民宿女老闆撞見,仍帶著「贓物」逃逸;林男落網後坦稱當日天氣太熱,為了消暑偷走冰棒,兩支都吃了。雖然兩支冰棒僅值三十元,但林男是侵入有人居住的屋子裡竊盜,觸犯「加重竊盜罪」,基隆地院將他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有人居住房屋竊盜 犯加重竊盜罪

刑法規定,普通竊盜罪刑度為五年以下之罪,若進入有人居住的建築物竊盜,則觸犯「加重竊盜罪」,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之罪;林男雖竊得的贓物價值微薄,落網後即坦承犯行,但他有竊盜前科,法官認為應予適度懲罰,故仍判決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當地頌德里長林高白梅表示,林男不只偷飲料、食物,還會闖入民宅,把冰箱內食物拿到廚房料理果腹,嚇得屋內老人不敢作聲,林的行為讓當地居民頭疼不已。里長指稱,以前九份居民出門都不關門,自從林男被關出來後,她都提醒里民出門時記得上鎖,以免遭林男光顧。

男稱天太熱偷冰棒消暑 判刑半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七月十二日傍晚潛入九份一家民宿偷翻冰箱,被民宿女老闆撞見,但他仍拿走兩支冰棒,被害人氣得報案,告知警方兩支冰棒合計價值卅元。警方事後逮捕五十多歲林男,查出林去年一月才出獄,常趁他人不注意時摸走飲料、食物。

林男供稱,因為天氣太熱,才偷冰棒消暑,沒想到翻冰箱時被民宿女老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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