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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殘殺女友判無期 法官:若假釋已逾90歲 再犯危險性低

2023/06/29 11:44

屏東地院表示,判處邱男無期徒刑,已足以使其與社會長期隔離,就算假釋出獄,已逾90歲,再犯危險性低。(記者李立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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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男子邱錦灯以殘忍手段殺害林姓女友,檢察官認為邱男惡性重大應與社會隔絕,向法院求處極刑,屏東地院今天做出無期徒刑宣判,法官所持理由為,邱男已將近70歲,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超過25年,且有悛悔實據者,才有假釋可能,判處邱男無期徒刑,已足以使其與社會長期隔離,就算假釋出獄,已逾90歲,再犯危險性低。

屏東地院合議庭指出,檢察官所提證據,只能證明邱男曾取走被害人生前隨身攜帶的現金1300元及手機1支,無法證明邱男取走被害人生前所有的其他財物,且案發後警方勘查案發房間時,發現桌面遺留被害人生前所攜帶的側背包裡面裝有現金7萬餘元,如果邱男是為了強盜而殺害林女,應該不會把該背包遺留在現場,檢察官無法證明邱男有強盜行為及意圖,就不能認定邱男觸犯強盜殺人罪,應以殺人罪論處。

合議庭並指出,因考慮邱男已將近70歲,無期徒刑依法必須執行超過25年,且有悛悔實據者,才有假釋出監的可能,判處邱男無期徒刑,已足以使邱男與社會長期隔離到其超過90歲,縱使到時假釋出監,再犯的危險性應該已明顯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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