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家門竟遭撞 他PO網緝凶16小時「對方出現了」
看著愛車上右側車身的長刮痕,林姓男子報警並上網緝凶。(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家住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的林姓男子,上月30日晚間將黑色凌志轎車停放家門口,卻遭不明白色車輛擦撞後逃逸,造成右側車門留下長刮痕,他氣得報警並在臉書「我是平鎮人」PO網緝凶,獲熱烈回應,短短16小時內肇事者主動聯繫,車主結束紅包懸賞。桃市警平鎮分局表示,根據車號查出43歲蔡姓車主涉案,已通知蔡到案說明,釐清肇事責任依法究辦。
林姓男子於五一勞動節當天凌晨0點PO文說「日期4月30日、時間21點12分山子頂湧光路,白色車肇事逃逸協尋,找到人有紅包,請跟我聯絡謝謝」,附上4張車損照及家門前監視器,立刻有眾多網友熱情回應:「要趕快去抓這人一定有問題才會逃」、「酒駕的」、「這種開法不是喝很醉就是吃很ㄎㄧㄤ...再不然就是副駕低頭很忙」、「這很好抓呀,報警調監視,看警察查不查而已」、還有幫忙看自家監視器的「它後面沒有繼續延湧光路往後開,我家快到ok這邊,依你時間監視推算,沒有看到它開過來」。
正當熱心網友還在討論要不要從湧光路到自由街路口的便利超商調監視器時,林姓男子卻在當日下午4點多突然回文表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對方有出現聯繫我了,謝謝大家的幫忙」。不過還是有2名網友未看林男的回文而回應「這開法是喝醉哦」、「報警後警察查看路上監視器就能找到了」。
平鎮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馮嘉裕表示,有關民眾反映湧光路交通事故案,經查一部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因不明原因擦撞停放在路旁的黑色自小客車,駕駛人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且逕行逃逸,警方已掌握當事人身份並積極通知到案說明。
馮嘉裕說,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舉發,將處駕駛人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至於詳細肇事原因,警方正積極調查釐清當中。
林姓男子得知愛車被撞,對方還肇逃,氣得報警又PO網緝凶。(記者陳恩惠翻攝)
林姓男子的愛車停家門口被撞,他氣得PO網緝凶,不過肇事者於16小時後出面聯繫。(擷自「我是平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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